|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全省设区市城市公安派出所招录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162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对象和条件。我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类全日制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其中,中专生招录计划,从本省生源的省内普通类全日制公安警察学校毕业生中招录;大专以上招录计划,从本省生源的普通类全日制公安警察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其他院校大专以上急需公安专业(侦察、刑事技术、治安、警犬技术、计算机犯罪侦察)毕业生中招录。中专生报考范围限定在生源所在市的公安机关,大专以上毕业生可跨市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其他条件详见《招录简章》。
二、招录方法和程序。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后,将进行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最后择优录用。详细内容请查阅《招录简章》。
三、报名事宜。时间:10月25 日至27日,报考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或派遣证(报到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8张到报考机关所在市规定地点报名。只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详见以下内容:
招考公告
招考简章
考试大纲 |